墨西哥经济部于2005年9月1日在“官方日报”发布公告,决定维持对从中国进口自行车(税号为8712.00.01,8712.00.02,8712.00.03,8712.00.04)144%的反倾销税,从2004年9月23日起维持五年,现报告如下。
1、 1994年9月22日,墨西哥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自行车及内外胎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对税号为8712的产品征收144%的反倾销税,对税号为4011和4013的产品征收279%的反倾销税(以下税号产品除外4011.10.01,4011.20.01,4011.30.01,4011.40.01,4011.91.01,4011.91.02,4011.91.03,4011.91.99,4011.99.99,4011.99.01,4011.99.02,4013.10.01,4013.90.01,4013.90.02,4013.90.99)。
2、 2000年12月15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日报”发表公告,对取消对中国进口自行车反倾销税后果的调查结束,决定继续维持现行反倾销税自1999年9月23日起五年。
3、 2004年2月4日,墨西哥经济部决定对是否取消从中国进口自行车反倾销税进行调查。
4、 2004年8月6日,墨西哥自行车制造商会,Bicicletas Ozeki, S.A. de C.V.,Distribuidora de Bicicletas Benotto, S.A. de C.V., Biciclo, S.A. de C.V., Magistroni, S.A. de C.V., Bicicletas Mercurio, S.A. de C.V., Bicicletas de México, S.A. de C.V.等向墨西哥经济部提出申请对从中国进口自行车整车进行反倾销调查,并建议调查阶段为2003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
5、 2005年9月1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日报”发表公报,决定结束对中国产自行车的反倾销行政复审,并维持征收144%的反倾销税从2004年9月23日起五年。
本公告自公布之次日起开始生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