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起,天津市交管部门将加大非机动车管理力度,依法严查无牌无证非机动车上路行驶。从26日起,交警一旦查获无牌无证非机动车上路将当场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接受罚款处罚可扣留车辆。市交管局有关人士提示,请市民尽快到各区县18个非机动车登记上牌站办理非机动车上牌手续。
非机动车上牌程序为:非机动车车主应在购车30日内,带本人身份证明及车辆合法来历证明,到市区各交警支队办理手续。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将相关信息录入电脑存档。随后,打印钢号,核发非机动车牌照和行驶证。纳入《天津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照管理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方可登记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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