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上午,厦门市公安局巡警直属二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厦门市市府大道美仁宫路口,检查电动车安全使用情况,发现不少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而且违法行驶,安全隐患多。巡警希望市民在享受电动车方便、省钱、环保的时候,更要慎重购买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
据悉,今年9月19日《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炉,让备受争议的电动自行车有望有自己合法的“身份”,但也要符合诸如设计时速20公里、重量不超过40公斤,以及发动机功率小于240W、轮胎宽度小于54mm,并要有脚踏板等非机动车技术的国家标准。目前在厦门岛内的电动车保守估计也有1万辆,占岛内非机动车辆10%以上,其中相当一部分不符合国家标准。这些超标电动自行车车身宽、个头大、时速快,和摩托车没有两样,安全隐患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