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罚站设立一周后,15日在和平门十字执罚站,除了闯红灯、不走斑马线外,还有些违规行为应引起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重视。
现象一:电动自行车不许载人——市民不知
14日上午11点40分,屈先生带老伴骑电动自行车穿过十字,被协勤民警拦住,交警说:“你这车不能带人,知道不”,屈先生说:“这是机动车咋不能带人”。经民警一番解释屈先生才知道他骑的车属于非机动车。
交管一大队一中队王队长说,经过一周执罚,他发现还有相当多市民不知道骑电动自行车不能载人。因驾驶电动自行车无须办理牌照,早在去年5月实施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就把电动自行车划为了非机动车一类。
骑自行车载人、逆行是此次交通整治的重点,但接受了罚款的很多市民其实并未完全理解骑车载人的危险。王队长解释道,骑自行车主要靠自身动力,因道路车辆繁杂,尤其是十字路口车辆交错,在载人的情况下,自行车重量增加,如遇急刹车,容易失去平衡导致事故发生。去年全市交通事故中,因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引起的就占到30%-40%。
现象二:自行车载物太庞大——危险
骑自行车除过不能载人,载物也不能太过庞大。14日上午,在东二环路段上一位骑自行车的老者,车子后座两边分别绑了九十个草编花篮,足足堆了有近一米高,载着这些物品,老者骑车也只能晃晃悠悠,看起来很不安全。骑自行车载物存隐患,但到底如何载物才安全呢?大多市民都表示不太清楚。
王队长说,按交通安全法规定,自行车所载物品宽不应超过车把左右10公分,前后长度不应超过车身。经常有骑车人把超过车身长度的钢材绑在横梁上,这样非常不安全,车拐弯很容易挂着行人或其他车辆,造成交通事故。
现象三:卖报人穿梭快车道——违规
14日上午11点多,机动车一停,几位妇女就穿越在环城南路的快车道上兜售报纸,路口的交通协勤员见状后立即阻止了她们,但跑回人行道不久,见协勤员忙着指挥行人,下一次红灯亮起时,卖报妇女们再次走上快车道,穿梭在各小轿车间叫卖。
按交法规定,行人不能在快车道上随意逗留或行走,这些卖报人的行为也属于行人违规的一种,王队长说。王队长解释道:“如果卖报人和车主正交易,旁边机动车起步,很容易造成事故,卖报人更应注重自身安全。”
执罚一周后,王队长感叹交法还是不够深入人心。他说:“就拿和平门十字来说,今年4月,这个十字的红绿灯安装了自动感应交通控制系统,如果行人和机动车都能遵守交规,绿灯亮起两次,十字的行人和机动车就能全部通过,但由于种种违规,系统不能很好发挥自动调节功能,十字的秩序还不尽理想。”如果市民遵守交规的意识增强一些,也许王队长所说的交通秩序理想状态会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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