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市交警局组织各辖区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第四次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共出动交警和协管员共581人,设置查车点142个,共查扣摩托车166辆,电动车、自行车485辆,其它车辆7辆,纠正交通违章938宗。
按照市公安局的要求,整治行动共分两个时段进行,特区外是下午15时至18时开展整治行动,特区内是20时至22时30分进行。
很多购买了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并不清楚国家有关电动车管理规定。据执勤民警介绍,根据国家机动车管理政策,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的电动力二轮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注册登记,不得上道路行驶;对无牌证上路的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的电动力二轮车,由交警予以扣留并依法处理;驾驶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的电动力二轮车上路而无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则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驾驶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或者车身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上路,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予以扣留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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