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当人们骑着自行车行驶在呼市的大街小巷时,会发现电动自行车和燃油助力车越来越多了。据了解,由这两类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少。9月13日从呼和浩特市政协了解到,这一现状已经引起了呼市政协委员的关注。
呼市政协于日前向呼市市委、政府提交了一份《社情民意》,反映了此情况,并且对如何合理合法地加强管理,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燃油助力车不能在非机动车道路上行驶。委员们认为,如果承认燃油助力车为合法的道路交通工具,从其性能(速度、燃油等)来看,应当列入机动车范围,必须要持有驾驶执照,遵守机动车行驶的有关规定,否则应当予以禁止行驶;二是对电动自行车的时速必须依法规范调整。委员们认为,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新型节能、环保的市区代步交通工具,在市区道路上行驶不应该受到限制,但是现在一些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厂家与经销商为了迎合消费者的心理,将时速调到30~40公里/小时,不仅超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同时也成为导致交通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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