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海12315成功调解了一起套牌电动自行车申诉。家住镇海蛟川街道陈家村的郑某,于今年8月1日在一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花2080元购买了一辆富贵人牌电动自行车。当时店里人告诉他,牌照和行驶证由店里负责办理,郑某便放心地把车子骑回家了。8月12日中午,郑某接店家电话后,到店里拿牌照、行驶证和发票。店主把牌照、行驶证和发票交给他后,却告知他,牌照是套牌的,让他不要装上去。尔后,郑某又将行驶证与电动自行车电机号码以及发票等一一对照,发现电动车电机号码与行驶证电机号码不符、与出厂合格证上电机号码不符、与专卖店开具发票上写的电机号码也不符。而且发票上电动车的标注价格仅为1300元。郑某随即到镇海12315申诉,要求退掉这辆套牌电动车。镇海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与店家联系,为消费者退掉了这辆套牌电动车。从12315申诉举报中心和消费者协会申诉情况来看,近期消费者有关电动自行车的投诉有所上升,单8月份就调解了5起有关套牌电动车申诉。那么,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应注意哪些问题呢?为此,镇海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专门走访了交警部门。据了解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申领牌证:蓄电池的额定电压不大于三十六伏特;设计最高时速不超过二十公里;具备可由人力脚踏驱动的装置;总重量不超过40千克;转向、制动、后视镜、喇叭、照明、反射器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因此,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注意以上这些条件。
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电动自行车套牌后,消费者的权益将会受到严重损害,一是套牌的车子无法保险,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不会予以理赔;二是被盗后也无法找到失主。为此,12315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详细查阅说明书,购买可以上牌照的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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