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电动车,使用不到一个月就无法充电,而更换的新电池,又是“厂家替代品”。近日,省城工商部门连续接到多起涉及电动车质量问题的投诉,其中因电池而引发的投诉高达80%以上。
油价飞涨、道路施工……轻便快捷的电动车成了近期市场的新宠。从济南市工商局了解到,由于目前省城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品种繁多,产品和服务质量良莠不齐,引发的投诉也在不断增加,有时一天就能接到2—3件此类投诉。产生纠纷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虚假标注。个别电动车的生产厂家利用消费者对电池容量无法检测的弱点,虚标、夸大电池容量。二是有些商家为降低成本,故意从一些小企业购进翻新、劣质电池,造成电池质量不高、功率不足。三是拼装或假冒名牌电瓶。有些厂商为了牟取暴利,使用价格低廉的废旧铅和硫酸“拼装”电瓶,造成电瓶因杂质太多而反应不充分,缩短了使用寿命。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选购电动车应遵循外观、质量、品牌一齐考虑的原则,尽量到正规大店购买知名品牌的产品。在选购时,首先应查看使用说明书的三包承诺;其次,应仔细检查外观、款式、颜色及油漆、电镀件的表面质量,尤其看电瓶处有无焊接过的痕迹;挑好车后要当场通电试车,检查刹车断电是否可靠、电机噪声是否过大、电量显示等功能是否正常等。此外,要妥善保管购车发票、说明书、三包卡等重要凭证,一旦发生质量纠纷,也可据此向工商部门投诉。有的厂家建立了用户备案制度,尽量按说明进行备案,以便享受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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