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了两个月的燃油助力自行车,就再也骑不走了,市民蔚先生找经销商家商讨维修事宜。可让人气愤的是,经销商以该型号助力自行车已撤货为由,不予维修,让其去找代理商。代理商则称,维修可以,但必须交费。蔚先生质疑,明明在保修期内,为什么要交费用?
6月21日,蔚先生在省城解放路一家经销店购买了一辆燃油助力自行车。当时,经销商承诺,该助力自行车的车架3个月内保修,发动机的保修期是1年,在保修期内,维修费用全免。谁知,车刚骑了两个月,发动机就不行了。蔚先生拿出购买车辆时的保修卡,找经销商维修车辆。可经销商竟称,该型号的助力自行车已经不再销售,所以售后的相关服务应由代理商负责。蔚先生只好又辗转找到该助力自行车的代理商,却被告知:可以维修,但维修是收费的。蔚先生晕了,不是在保修期内么?为何还要收费?
太原市工商局消保科的工作人员称,代理商的行为没有错。根据国家“三包法”的规定,“谁售出,谁维修”,助力自行车的维修费用应该由经销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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