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动汽车标准是随着国内电动汽车开发应运而生的。在各有关政府部门支持下,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1998年新组建了电动车辆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成为第24个分技术委员会(代号SAC/TCll4/SC27)。
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是电动汽车的三种类型,在开始研究我国电动汽车标准体系时,混合动力汽车标准就已包含其中。在“九五”期间,共有16项主要针对纯电动汽车的国家标准(其中有2项为国家指导性技术文件)先后制定完成,是我国电动汽车标准的第一批成果。
在国外特别是日本、美国混合动力汽车开发和应用取得突出进展的情况下,科技部将发展混合动力技术明确为“十五”期间电动汽车研究和产业化的重点。为加快我国混合动力汽车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缩小与先进国家的技术差距,增强我国汽车工业在新技术领域中的竞争力,在科技部的要求和支持下,混合动力汽车标准的前期研究工作自2002年初启动,针对标准制定的重点领域和技术路线在国内相关企业和高等学校、研究机构进行了较为广泛和深入的调研,还进行了国内外标准资料的收集分析等准备工作。
在随后两年的研究中,对上述16项标准中的5项进行了修订,又新制定了10项新的国家标准(其中6项是专门适用混合动力汽车的标准),提出2项标准的研究报告,电动汽车标准体系进一步充实(具体标准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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