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一些电动车,设计时速和自重超标,变得越来越像轻型摩托车。近一年来,街头这种轻摩化电动车数量猛增,让人担忧的是这种速度超标的电动车上路,将会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8月29日12时许,在市解放路与东环路交叉口处,路上行驶的造型漂亮的轻摩化电动车很多。短短半小时内,100辆驶过的电动自行车,其中70余辆是轻摩化电动车。这些电动车行驶速度一般都超过15公里,速度大有赶上摩托车之势。许多市民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与机动车并驾齐驱,并搭载乘客,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在和平西街一些电动车专卖店里,各式各样的电动车让人眼花缭乱,不少市民正忙着选购外形酷似摩托车的电动车。一些店员介绍说:“这种车好,除了动力用电外,别的就跟摩托车一模一样,还不用上牌,比骑摩托车还威风……”“这种车这么像摩托车,会不会不让上路?”卖车的老板拍着胸脯说:“这种车是电动车的一个种类,电动车能上路它就能在街上跑,我这里每天都能卖出好几辆。”不少轻摩化电动车设计的时速超过了国家规定时速,写着“动力王”、“爬坡王”的电动车广告牌比比皆是。
在高新区一家电动车行,店老板指着一辆蓝色的“斯波兹曼”电动车说:“这辆车每小时能跑40公里。”而时速表上最大标度才为30公里。“这个标度比实际速度要小,厂家是为了避免有关部门的检查才这样做的,其实它的最快速度不止30公里。”店主坦然说。在和平街一家电动车专卖店里,老板说的更干脆:只要拔掉安装在电动车控制器旁的限速器,时速可以达到每小时38公里。
“速度和摩托车差不多”已经成为轻摩化电动车经销商促销的口头禅。顾客在购买电动车时,对车子是否超标则不太留意,有的甚至希望速度能更快一些。
根据我国《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的规定,电动车最高时速应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应不大于48伏,具有良好的脚踏骑功能等。
就此问题,市公安交巡警支队法制室的民警讲,在近期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几乎占到了总数的三分之一。目前,此类问题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相关治理措施近期有望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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