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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相关管理条例即将出台 市民购买电动车须谨慎
来源:湛江日报   电动车商情网 2005-8-10 15: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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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近日,湛江市区交警扣查了一批无牌无证轻便摩托车,市民咨询:“电动车是不是很快不能上路行驶了?”对此,市交警部门告诫市民,不要听信商家的所谓承诺,最好等到相关规定出台后再购买。这段时间有必要购买电动车的消费者,应该谨慎行事,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全面考虑电动车的速度和重量、功能限制,省得买了车又不能上路。 据介绍, 除了目前电动车电池无法回收,容易产生二次污染外,最让交管部门头疼的是电动车的安全问题。因为电动车行业生产尚无规范,有些电动车的速度很快,走非机动车道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而且,电动车的驾驶者大部分是学生、妇女、老人,驾驶技术无法保证,一些电动车撞人后,车主一走了之,无法追查。2004年5月1日出台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了非机动车的范畴,但能否上路行驶将由各省区自行规定。目前,省政府常务会议已经通过了《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不久将在广东省全面实施,其中会有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条例。 据悉,目前市面上卖的电动车包括两种:装有内燃机的和电瓶车。凡以内燃机为动力的,不管发动机的排量大小均属机动车,而机动车一律要经公安机关审验登记并核发牌证才准上路。但是湛江市市区早已停止了摩托车上牌,所以此类车是禁止上路的。另一种电动自行车(电瓶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属于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最高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国家生产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的技术标准除了限速外,还对整车质量作了限制,在重量上不可超过45公斤,并要求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超出有关技术标准的也禁止上路。
关键词:电动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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