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已经一月,一个月的实践证明,这个禁止令不仅十分及时,十分合理,十分成功,而且对形成珠海独具特色的发展道路,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说其及时,是因为以前一段时间,电动自行车在珠海从无到有,从少到多,渐成蔓延之势,珠海长期保持的交通秩序井然的局面,受到严重干扰,由此引起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面临此种状况,珠海果断立法,令行禁止,确实体现了特区立法的勇气和魄力。
说其合理,是因为禁行令并非少数人一时心血来潮,主观肆意而为。从禁行令立法到实施,有关部门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和充分的论证,直到确定禁行令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并有充足的法律依据,才慎重推进,所以得到群众广泛的理解。
说其成功,是因为禁行令实施一个月以来,交警部门严格执法,各方面积极配合,即使是违章上路的电动车主被罚后也是心服口服,由电动自行车引起的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一个城市要有自己的竞争力,关键是自身的特色。特色不仅体现在经济发展的成就,体现在基础设施等硬环境上,也体现在软环境上。而法制、秩序便是构成软环境的重要因素,比如香港,比如新加坡,便是以健全的法制、优良的秩序赢得世界的广泛赞誉,成为全球最具有吸引力的投资区域之一。
珠海作为我国最早设立的经济特区之一,担负着改革开放试验田的历史重任,珠海要成为科学发展观的先行示范市,除了要大力壮大经济总量,同时也必须不断形成并强化自身的特色。有了特色,珠海就有了优势;有了特色,珠海就有了魅力;有了特色,珠海就有了未来。在这个意义上,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可以说是强化珠海特色的重要举措。
那些对禁行令仍有疑虑的人不妨设想一下,假如放任电动自行车在城区横冲直撞,那珠海还是那个宁静、祥和、让人心旷神怡的珠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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