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从南京市消协了解到,目前该消协调解电动车问题纠纷,一律按新出台的电动车“三包”执行,执行情况良好。
一天上午,消协天河分会工作人员接到高淳县淳溪镇驼头村消费者李某的投诉,称其于2004年12月7日在淳溪镇一王姓电动车经销商处购买了大陆风情电动自行车一辆,价格为2330元。但到了今年2月份,该车有两组电池出现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正常行驶。后来,李某前后三次找经销商要求维修,但经销商均以维护电池(返修过的电池)替换,不从根本上为李先生解决问题。后来,李某在电视上看到新闻,知道南京市出台了电动自行车“三包”规定,从而得知经销商的做法违反了“三包”的有关规定,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投诉至消协请求维权。
根据李某的投诉,消协人员于当天下午就和经营商王某取得联系,并带上刚出台的《南京市电动自行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暂行办法》上门对其进行宣传讲解。最终,在消协人员的调解下,根据该《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经销商同意免费为消费者更换两组同品牌、同规格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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