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等问题受到质疑,一些城市相继出台限制政策时,22日至25日在沈阳举行的第四届辽宁电动自行车展销会仍然引来了众多消费者。面对这一行业存在的问题,一些参展厂商认为,国家应该从源头上规范生产,而非简单的禁止使用。
据了解,目前国家认定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辆,而一些生产厂家出于恶性竞争的需要,不在车的轻量化和安全上下功夫,而一味提高车速。国家相关法规规定非机动车速度在15公里—20公里/小时,中国自行车协会将电动自行车的速度标准定在不超过25公里/小时。一些厂家却动辄生产时速高达40公里—50公里/小时的电动自行车,而消费者也形成了误区,认为车速越快越好。这些车辆在非机动车道上高速行驶,容易带来安全隐患。
厂商们认为,不规范生产者提高车速、不回收电池,不仅挤占了正规电动车的市场份额,而且因成本低反而占据了竞争优势。最终这些问题导致一些地方纷纷出台限制政策,实际上是守法企业受到了不规范生产者的牵连。这些厂商期待有关部门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加大力度落实国家为电动自行车设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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