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7名公民参加了安徽省人大首次举办的立法听证会,对即将出台的《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中的“电动车是否要实行登记制度”“车牌号拍卖用于交通事故社会救助”两条法规进行听证。
上午的听证会开得热烈异常。7位听证者中有公司管理人员、公务员、交警、出租车驾驶员等。
对于“对电动车实行登记制度”,7名听证人5人赞成,2人反对。持赞成意见的蚌埠市交警支队交警柴建淮说,如今电动自行车已铺天盖地,而且时速已远远超过应该限制的15公里,有的甚至达到五六十公里。正是因为现在对电动自行车立法的滞后,使得由此发生的交通事故与日俱增。
持反对意见的省人大机关公务员杜玉山认为,以前自行车实行了登记制度,现在完全形同虚设;电动自行车登记也就是给有关部门“交”费用,而真正的“管”恐怕会走自行车的“老路”。
对于“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发放部分机动车牌号,拍卖的牌号不得超过全部数量的20%。拍卖所得缴入国库,用于交通事故的社会救助”,6人反对,1人赞成。持反对意见的杜玉山认为,机动车牌号是公共资源,拍卖不仅损害了公民的平等权,而且宣传了数字迷信色彩,是社会浮躁情绪的反映。至于交通事故受害者社会救助问题,可以有限制地解决,但不适合在地方法规中规定。
持赞成意见的柴建淮则认为,如今虽有对交通事故受害者进行救助的相关规定,但是真正落实的很少,早一天筹集资金,就可早让一些弱势群体得到救助,是和谐社会的体现。
听证会上午10时结束。省人大内司委同志表示,会后内司委将对听证人的陈述意见进行整理,连同内司委的修改意见一同提交将于8月中旬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十八次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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