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电动车产业发展高层论坛上,自行车协会理事长王凤和的发言及对全国各地禁行电动车发表自己的观点: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我借这次电动车产业发展高层论坛之际,向各位领导,各位来宾简要汇报一下电动自行车的有关情况,电动自行车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的特点自行车,作为短距离的私人交通代步工具有其他交通工具不可替代的特点,不仅可以代步还可以健身,在使用中,电气部分出现了故障仍然可以骑行,价格也是适中的,所以被广大消费者接受,以上的这些优势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无论城乡都有需求,大城市可以作为公共交通的补充,中小城镇人们生活半径小更适合使用电动自行车,02年北京对电动自行车的需求进行过调查,通过对内城外城交通发达和不发达地区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市民中有购买电动自行车意向的是211.7万人,在内城公交方便的地区有购买意向的仍然占调查总数的12%,浙江省到去年底,电动自行车的保有辆已经达到150万辆,包括已经超过电动自行车一些标准,以下的数字也是这样的仅杭州就有30万辆,上海保有辆也达到50万辆,成都是50万辆,南京起步比较晚,现在也有22万辆多,正因为有广泛的需求,电动自行车发展很快,中国自行车协会从1998年开始统计年产量,当时是5.86万辆,到4年统计了三百多个企业,产量已经达到了676万辆,社会的保有量已经达到1400万辆,目前整车厂有一余家,从业人员有20余万,算了零部件企业再算上销售人员不会低于50万人。
电动自行车有些地方禁止上路,主要的理由是电动自行车速度快,不安全,电池油污染,电动自行车的效率低,造成交通拥堵,我们认为上述这些论点是没有依据的,关于安全问题,电动自行车产品有国家标准,对整车时速,重量,制动性能,车体的强度,电器部分的保护,整车道路行驶要求都有规定要求,凡是按标准生产的车子应当是安全的,另外道路交通法中对电动自行车的车速和行驶的道路也有了明文规定,骑车人购买符合标准的车子,在规定的速度和车道上行驶就不存在不安全的问题。即使是发生了一些交通事故,各种交通工具发生的事故中电动自行车的比例也是比较低的,据上海资料,01年上海上路的电动自行车是五万余辆,当时事故率为0.47%,汽车的事故率是3.1%,到02年上半年,电动自行车已经增加到七万余辆,事故率是0.1%几,正是因为电动自行车和其他的交通工具比,事故率不高,上述两省市对电动自行车不应是采取封杀,而是采取符合标准的允许上路。
关于污染问题,现在大多数使用的是铅酸免维护电池,维护材料和其他的蓄电池是一样的,北京市从今年5月21号起,在121路公交车上也装备了14辆铅酸蓄电池,以上这些行业和车辆使用的蓄电池假如使用的时候没有污染,单电动自行车使用有污染,这是不对的。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回收处理问题,厂家申领许可证的时候,在回收处理方面,应当是电动自行车行业还走在了其他行业的前面,电动自行车的快速发展会带动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理的产业发展,也会带动其他的电池发展,从而减少和避免污染。关于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处理,我们认为05年4月1号已经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鼓励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止方法,政府相关部门、企业、消费者,共同重视,依法行事,会解决好的。
关于影响交通造成拥堵的问题,国内的专家做过理论上的计算和和试验,通过比较,小轿车是每小时为850人,自行车每小时一千人,北京市也曾做过统计,按各类车占用道路的面积算,小轿车是23平方米,自行车是十平方米,清华大学王博生博士著作中有一个荷兰自行车研究情况,占用道路是9平方米,轿车是40平方米,自行车停车是1.6平方米,轿车是22平方米。美国的加州也有研究,在3.7米宽的道路上,每小时通过的小轿车是3600辆,自行车每小时可通行10600人,是轿车的三倍。
依据上述的问题,我们认为,有些地方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是没有道理的,理由也是不充分的,虽然交通法第18条写明,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情况规定,我们要通过媒体呼吁地方政府部门,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做法不要轻易上,这不仅对增加就业,拉动内需都有好处,也体现了政府管理中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同时也符合物业法草案的有关精神,我也呼吁我们行业的企业加强自律,严格安标生产,重视质量,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圆满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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