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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借来的电动车骑飞车轮 厂商:不是车主不赔偿
来源:南京晨报   电动车商情网 2005-7-8 13: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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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老翁骑电动车,突然骑飞了前轮,摔成重骨折。他瞅着电动车,坚决要生产商和销售商给个说法。近日通过法院审理,老翁不但讨回医药费,还免费修好车。 去年7月23日,七旬老翁黄福借朋友的新电动车出去办事。还没到目的地时,黄福准备右转弯,突然车子发出咔嚓一声。紧接着,电动车前轮跑离了车龙头,措手不及的黄福摔在地上。经诊断,黄福右股骨粉碎性骨折,前后共花了9354元。他伤愈后越想越气,新电动车的质量竟然这么差。他随后将销售商和生产商一并告上了法院。黄福要求两商家赔他医药费,还要把电动车恢复原样。 电动车生产商任凭法院怎么传唤都不肯到庭,自动放弃了诉讼的权利。而销售商在庭上称,首先,黄福不是电动车的车主,所以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其次,他们销售时车辆是合格的,现在出了问题,黄福只能向厂家索赔。另外,即使电动车有质量问题,黄福要求恢复电动车原样也不合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福借用朋友的车摔伤,跟两个厂家产生的是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商承担连带责任。案件中,生产商弃权,销售商无证据抗辩,故法院判决两商家共同给付黄福9354元,并对电动车恢复原样。
关键词:电动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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