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7月4日发布公告,该委员会将于7月21日就《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中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已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次审议。听证会定于7月21日上午在省人大机关办公楼三楼会议厅举行,会期半天。
听证事项包括:《条例》草案第十五条关于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条例》草案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发放部分机动车号牌。拍卖的机动车号牌不得超过全部数量的20%。拍卖所得缴入国库,用于道路交通事故的社会救助。”该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我省公民均可以报名参加听证会,就听证事项中的一项或者两项发表意见。
报名地点为:合肥市屯溪路435号省人大机关办公楼702室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
报名电话:(0551)3608928、3608909;
报名时间为7月12日至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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