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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郑州日报 电动车商情网 |
2005-6-24 8:3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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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农民闫志伟骑电动三轮车行至郑州市区,被交巡警以无证驾驶、无牌照为由将车扣下,并处以1600元罚款。闫志伟不服,向管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全省首例电动车案。
5月9日11时20分,闫志伟驾驶电动三轮车,行至郑汴路立交桥处,被交巡警四大队民警拦下,并对车暂扣,处以1600元罚款。
闫志伟不服处罚决定,5月23日,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处罚决定,交巡警四大队赔偿其经济损失3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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