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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闯入机动车道要被罚款20元
来源:厦门日报   电动车商情网 2005-6-23 15: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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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在泉州鲤城区,行人和自行车闯入机动车道要被处罚20元。鲤城区交警大队对行人违规行走和自行车的违章行为进行罚款处理。该大队处罚交通违法行为325起,罚款金额近万元。 鲤城区交警大队在泉州文化宫岗亭、东街城基路口等地设卡检查。鲤城区交警大队二中队王中队长介绍说,行人和自行车闯入机动车道将被处罚20元,有牌的电动自行车闯入机动车道,也要罚20元。 按规定,无牌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都不能上路。该大队交警表示,这类车如果上路,无论是驶入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无牌的电动自行车都要被罚50元,而电动摩托车要被处罚200元。
关键词:电动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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