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厦门日报 电动车商情网 |
2005-6-23 15:14:26 |
|
在泉州鲤城区,行人和自行车闯入机动车道要被处罚20元。鲤城区交警大队对行人违规行走和自行车的违章行为进行罚款处理。该大队处罚交通违法行为325起,罚款金额近万元。
鲤城区交警大队在泉州文化宫岗亭、东街城基路口等地设卡检查。鲤城区交警大队二中队王中队长介绍说,行人和自行车闯入机动车道将被处罚20元,有牌的电动自行车闯入机动车道,也要罚20元。
按规定,无牌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都不能上路。该大队交警表示,这类车如果上路,无论是驶入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无牌的电动自行车都要被罚50元,而电动摩托车要被处罚200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