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政府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珠海市内所有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准上路,否则处以500元的罚款,第二次发现,则将车予以没收。这意味着在珠海,能合法使用电动自行车的日子只剩下了十来天。
四万名用户将改变出行方式
珠海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规定公布后,市内的电动自行车商店立刻生意萧条,以前这种商店每天都能卖出一二十辆车。连附近中山、深圳等地的电动自行车销量也明显下降了。
据政府估计,珠海市内已有的电动自行车为1万辆左右。而据联合了全市52家电动车经销商的珠海市自行车协会统计,全市的电动自行车拥有量为43500多辆,比私家汽车39950辆的数量还略多。
一辆电动自行车,售价在1500到3000元人民币之间,充电一次仅需0.5度就可行驶四五十公里,使用成本是汽车、摩托车的1/5到1/4。销售商们介绍,使用电动车的大都是妇女和退休老人,他们通常担负着接送孩子的任务,也有一些上班族,以及送外卖送快递的人员,喜欢选用电动自行车。而珠海市内高低起伏的丘陵地形,也是不少人弃自行车而选择电动车的因素之一。
维修赛车的范文喜给记者算了笔账:他每天早上要买菜。从居住小区出来到菜场,走路要花半小时,坐公交有5站地,倒1次车,来回8块钱,有时候打的,花费比买菜钱还要多。一年前他买了辆电动车,每天一早骑车走小道去买菜,所需时间为10分钟。
另一位珠海市民陈志良虽然有一辆汽车,但仍坚持用电动车送小孩上学,“学校前地方太窄,停汽车太挤,放不下,一辆汽车占的地方能停好些台电动车”,他说。
73岁的退休者梁家新说,自从有了电动自行车,他可以每天去海边放风筝,隔三岔五去一次十多里外的小儿子家,“电动车改变了我的生活,给我带来了很多的乐趣”。
这群电动自行车爱好者对政府的立法禁令感到愤怒与不解,“一上来就立法,非常残酷,不留一点出路,电动自行车到底罪在何处?”
封杀的名义:安全与环保
6月2日,珠海市召开《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在会上,政府提出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三点理由:
一是事故多发。“电动自行车限速20公里/小时,但有部分车时速已达50-60公里/小时。今年1至5月份,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达166宗,死亡2人,受伤31人”。
二是与人及汽车争道。2001年后,珠海市陆续对4条主干道进行了改造,扩宽机动车道,取消了非机动车道,将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合一,电动自行车在这些道路行驶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三是污染环境,“一般电动自行车使用2-3个月必须更换电池,这部分废电池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远远超过了汽车尾气的污染。”
但是安全与环保的理由,都受到人们的反驳。珠海市自行车协会副会长蒋清平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何为涉及,是电动车的责任还是机动车或是行人的责任,语焉不详。这样的事故率跟机动车相比是高还是低,也没有比较。”
从珠海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媒体上公布过的交通事故数据来看,2005年第一季度,珠海市发生交通事故615宗,到4月10日为止,今年全市有50人因交通事故死亡。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超过91%是由于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行为导致。而死亡人员的97%是由于驾驶员违法行为导致。照此算来,全市机动车的数量为14万辆,造成的事故死亡人数在40人以上,而涉及电动自行车(4万辆)的事故死亡人数为2人,其事故死亡率远低于前者。
接受采访时,力主禁用电动自行车的珠海市人大法工委主任边玉峰也向记者承认,“电动车本身是比较环保、比较安全、美观又价廉的”,禁止它上路,“与环保无关,与城市形象无关”。
保汽车,舍自行车?
珠海的人大在表决电动自行车新条例之前,曾将草案登在当地媒体上征求意见。当时,珠海市自行车协会提出了两点妥协意见:一、只有符合国家标准生产的电动车才予以登记上路;二、已取消非机动车道的路段禁止电动车行驶。
“这些建议听起来非常合理”,珠海市人大法工委主任边玉峰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但他们最终未予采纳,因为“建议是不现实的”。
边玉峰提出的理由之一是政府承担不了管理成本。“全市只有400多名交警,要检查牌照、在汇行处把守路段,恐怕4000名多交警都管不过来,我们不具备这人力物力”;理由之二是市民的守法意识不强,“车骑到机动车道、人行道上,能管得住吗?”他提到了一个前车之鉴的例子:珠海颁布过一个市容管理条例,要求市民带宠物外出时,一定要带个铲子埋掉宠物的排泄物,“也立法了,结果还是管不住,小猫小狗到处乱拉屎拉尿,哪一个城市管得住?”
记者注意到,珠海这次立法的起草方为市公安局 先前北京、福州等地对电动车的禁令也往往出自当地的交通或工商管理部门。
除了管理有难度外,边玉峰说,不容电动车上路的决定性原因还在于珠海道路的特殊情况 从2001年起,珠海市所有的道路改造都取消了非机动车道,到目前为止,已有九洲大道、人民东路等4条主干道先后完成改造。“以后的道路改造能留下多少非机动车道,还很难说。”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道路资源是有限的,大量的私家车与大量的电动自行车同时出现,我们必须有个权衡,是保障机动车的通行,还是保障非机动车。我们认为要优先保障机动车的通畅,取消非机动车道,取消绿化带,以扩宽机动车道。对于电动自行车,我们没有条件提供其上路,解决的办法就是禁止上路。”边玉峰说。
珠海市法制局曾以网上投票的方式对此事进行过民意调查,截至6月17日,共有788人参加,认为“应该上路的”为357人,占45.2%;认为“应该上路,但需登记的”的411票,占52.16%;认为不应上路的为16票,占2.03%;“无所谓”的4票,占0.51%。前两项加起来,认为电动车应该上路的占到97%。然而市人大法工委认为网络调查可信度不高,不足以说明问题。
珠海市自行车协会会长谭忠铭介绍说,相邻的中山市对电动自行车做出决策前先派出五个部门调研,走访调查了所有的经销商,最后做出上牌照后允许上路的规定。“相比之下,珠海市没有深入了解就草草做出决定,法不服众”。
珠海市民梁家新大声对记者说:“电动自行车能不能上路,不能光由交管部门说了算,我希望举办一个擂台,反对方跟我们当场激辩,看谁更有道理,然后再由代表们投票表决。”他告诉记者,他们自行车协会已征集了数千支持电动自行车者的签名,还将继续征集下去。说完,他骑上他心爱的电动车,拐个弯,慢慢地驶向一条小巷的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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