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购买和使用环保、节能的电动汽车,湖北省政府出台系列优惠政策。
政策规定,从2006年至2010年,对于湖北省境内生产的燃料电池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旧车改装的燃料电池汽车除外),全额免征养路费和车辆通行费。
电动汽车办证也将很方便:不进入公众道路行驶的电动汽车(如公园内用车),无需申办牌照和行驶证;需要上公众通行道路行驶的电动汽车,交管部门依照其外廓尺寸或乘坐人数,核发大型或小型汽车牌照和行驶证。驾驶电动汽车,持同类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即可。
湖北省政府还决定,从2005年至2010年,省财政和武汉市财政每年各安排资金1000万元,支持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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