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广州、海口等大城市先后对电动自行车说“不”之后,深受长沙市民喜爱的电动自行车是否能够长期在城区正常行驶,成了一个令人十分关心的话题:长沙市政府是否会因为电动自行车普遍存在严重超速、超重乃至非法改装现象而禁止其上路行驶?
现在,这一问题有了一个初步答案。记者20日从长沙市政协提案委获悉,长沙市公安局在给《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建议》提案的答复函中称,该局已将电动车立法管理问题专题汇报给了长沙市政府。根据设想,长沙市应尽快制定地方性法规,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上牌登记、统一管理。这也意味着长沙市将从法律的角度公开支持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长沙电动车超2万辆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进入市场的初衷是为了取代市民最常用的代步工具——自行车。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区面积的扩大,自行车的速度已远不能满足广大市民正常生活的需要,而电动自行车因环保、价廉、实用、轻巧等因素,越来越受到百姓的青睐。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因此急剧增加,目前全国已有数百家。
尤其是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范畴之列后,法律认可了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合法性,电动自行车数量更是得到了飞快的增长。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长沙市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已达到2万多辆,特别是随着城区部分路段禁摩,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在今后一段时间还将持续增长。
安全隐患日益凸显
在今年召开的长沙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谭石光委员联合5位委员联名提出了《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建议》。该提案认为,电动车具有一定的速度,不属于摩托车管辖范围,无需办牌照,且几乎百分百的车主都无交通法规常识,所以,造成极大的危害,存在着较大的隐患。
委员们的建议得到了长沙市公安局的认可。长沙市公安局认为,使用这一交通工具的安全隐患日益凸显。这些驾驶员交通法制观念淡薄,没有参加过任何培训和考试就可以随意驾驶,不按道行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现象比比皆是;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行业不规范,一些电动自行车缺少灯光、喇叭、制动系统等安全装置,特别是一些拼装电动自行车的安全装置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电动自行车诱发的交通事故日益增多。
立法管理电动自行车
“目前,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经充分认识到电动自行车无序发展的严重性,并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列入交通秩序整治的重要内容,要求执勤交警严格管理。”长沙市公安局提出,由于长沙市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在法律法规上还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目前对电动自行车只能等同于自行车进行管理,惟一的限制是只能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据长沙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防止今天的电动自行车成为明天的“摩的”和“叭叭车”,该局已将立法管理电动自行车的问题专题汇报给了长沙市政府。根据长沙市公安局的设想,长沙市应尽快制定地方性法规,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上牌登记、统一管理;商请质监部门根据实际出台地方关于电动自行车的强制性技术标准,严格禁止拼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会同工商部门严格查处违反标准、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
与此同时,长沙市公安局还提出,长沙市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划设电动自行车专用车道,无条件的地方可通过限制电动自行车的速度、通行路段、通行时间来控制电动自行车的密度和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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