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太贵买不起,自行车太累不想骑,公交车人多不愿挤,摩托车上路又禁止。因此,电动自行车产品以其轻便快捷,环保节能,骑行舒适,操作简单等优势迅速成为当前百姓理想的出行工具。
然而,在强大的市场需求背后,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也逐渐显现。一些省份甚至采取了“封杀”电动车的做法。
*我省现状:6年猛增至150万辆
据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王文学副局长介绍,我省自1998年下半年将电动自行车列入非机动车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确立了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上牌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以来,电动自行车行业高速发展,上牌量增长迅猛。据不完全统计,2004我省生产总量为214万辆,占全国总量的三分之一份额,并连续三年居全国之首。与此同时,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的需求也在快速增长。6年我省电动自行车总的上牌量约达150万辆,仅杭州市区就达29.6万辆。电动自行车以它的身份合法、上牌方便、美观实用等特点,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喜爱,显示出巨大的市场潜力,但同时也因为产品良莠不齐,其中少部分超标车辆成为道路交通新的安全隐患因素。
*两“超”隐患:现行“国标”管不牢
超标车辆的产生究其原因主要是标准适用问题。现电动自行车生产标准为国家1999年颁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该标准较为宽泛,不够详尽,随着行业和时代的发展,已基本起不到规范和限制的作用。这样就造成了现电动自行车行业最受人关注、最存在安全隐患的二大问题:
一是超速,国标设定的最高车速测验方法中,没有对限速器作具体规定,造成现部分用户擅自改装控制器,改装后车速可达40公里甚至60公里,这样的电动自行车已远远超出非机动车的范畴,安全隐患极大。
二是超重。按国标规定,重量为重要项而不是否决项,由此,从国标适用来看,电动自行车重量即使达到100公斤,其它项目符合国家标准,该产品也是合格产品。重量严重超标车辆,在骑行过程中增加了车辆惯性,影响制动距离,严重影响交通安全。
*交警提醒:购买骑行须谨慎
但是,当前我省电动车行业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仍有不少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在超标准生产,部分企业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超速超重,无目录的厂家仍在销售;部分消费者在使用中不遵守交通法规,带来安全隐患;生产企业一哄而上,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良莠不齐。
因此,省公安厅交管局王文学副局长认为,电动自行车要注意安全三要素:第一,强化生产企业的自律意识,安全放在第一位,按标准生产,保证质量,合适价格(防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第二,发挥自行车协会行业管理功能和作用,联合、扶持、扩大正规企业,制约不正规企业,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第三,强化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能。经贸、质检、交警定期不定期抽查,对违规企业取消“目录”列名,禁止生产销售;对要求上“目录”的企业严格标准鉴定。
王文学称,目前,电动车采用的仍然是价格比较低廉的自行车制动,在速度比较快的情况下难免会出现刹不住车的情况,因此消费者在骑行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勿超速,要求骑行时速保持在15公里以内。同时,也敬告广大消费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千万不要购买超标准无目录的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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