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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省城电动车“撞”上四大尴尬
来源:中国电动车网   电动车商情网 2005-6-13 13: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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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背景新闻 从今年5月底起,郑州交巡警开始对无牌、无证上路的电动车进行处罚。理由是:电动车超标属机动车。如此以来,电动车就不能再上路了。一时间,社会一片哗然。卖电动车的、买电动车的、骑电动车的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此议论纷纷。 交警部门说法 1 按技术标准,类似于摩托车的电动车都是机动车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在郑州市场上常见的电动车有三种。一种是安装了电机、外表类似于自行车,在电机不能供电的情况下仍能人力骑行的,称电动自行车。这种车最早进入市场,现在的销量大不如前;另一种是看似小型摩托车的电动车,其速度和功率要比电动自行车快和大得多,虽有脚踏装置,但一般弃而不用,其销量要占整个市场的60%以上;还有一种就是和摩托车外形非常相似,电池不可拆卸,不能安装脚踏,并带有脚刹的电动车,人们习惯地称它为“电摩”。后两种就是带有争议的、被交警处罚的“电动车”。 据交警解释,认定电动车是不是机动车,主要依据国家对此限定的标准。根据我国《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动力、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国家对这种电动自行车规定了4项严格的技术标准,即:设计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整车重量不超过40千克;电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04W;具有良好的脚踏功能。 “同时符合上述4项技术标准的,可以认定为电动自行车,否则就为电动车,属机动车。”交警告诉记者,现在省会市场上销售的类似于摩托车的所谓“电动自行车”绝大多数的设计时速均超过了20公里/小时,且没有脚踏骑行功能,并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实为电动摩托车,属机动车。 2 无证驾驶电动车上路,处以100元—500元的罚款 既然认定电动车是机动车,对其的管理就严格了。据交警介绍,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骑电动车上路,必须戴头盔,以保证行车安全。对于上路的无牌证电动车,交警部门将扣车并处以100元罚款;如果没有相应驾驶证而驾驶电动车上路的,根据规定,交警部门将对其处以500元罚款,屡教不改者还将视情节轻重处15日以下拘留。若查处上路的电动车既无牌照、驾驶员又无驾驶证的,将按照上述两条同时予以处罚。 “封杀”电动车尴尬有四 尴尬一 既然认定是机动车,何处上牌办证? “交警部门说电动车属摩托车行列,是机动车,对无牌、无证上路的电动车要处罚,那我们该去哪里上牌办证?”在采访中,记者多次听到这样的声音。 事实中,早在几年前,为了减少城市污染和缓解交通拥挤的压力,省会郑州市就已停止对摩托车进行上牌。正规摩托车尚不能上牌,何况被“归类”的电动车? 而骑电动车的更办不来驾驶证。郑州市车管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咨询时说,办理驾照时,准驾车型中就没有“电动车”这一项,因为“公安部没有这种规定”。 一边是对无牌、无证上路的电动车进行处罚,另一边却是拒绝对电动车挂牌、发证。由此得出一个最简单的结论,那就是:电动车被“封杀”,不能再上路了。 尴尬二 已卖出的车辆如何处理? 据悉,省会郑州的电动车目前已超过5万辆以上。禁止上路后,这5万辆电动车将何去何从?有市民说:“不让上路,可车也不能放在家里当摆设吧?一来碍事,二来好好的东西不能用看着也窝心,搁置下去不是废铁也成了废铁,可一旦电动车真的成了废铁问题就又来了,不是说电动车的废旧电池有很大的污染吗?真若那样,岂不是将数以万计的‘废旧电池’散落民间?” 5万辆电动车车主的上亿元利益损失谁来补偿?如果仅凭交警的处罚就让众多老百姓的个人财产成了一堆废铁,怎么说都有些冤枉。毕竟车主在买车时并没有过错,到底是要打电动车的板子,还是想要老百姓的屁股痛呢? 还有,这5万辆电动车一旦禁止上路,如何方便老百姓的出行?时下,电动车已成为很多市民的代步工具,与公交车相比,它有非常优越的作用。“总不能人人都去买小汽车吧,先不说能否买得起,城市交通能承受得起吗?” 尴尬三 销售商质疑交警罚款依据何在? 尽管不少电动车销售商在得知交警部门开始处罚无牌无证上路的电动车后,已悄悄地把涉嫌“机动车”的“电摩”撤至柜后,但他们对交警的处罚仍颇有微辞。 黄河路上一位销售“电摩”的老板说,“交警对车辆和行人在道路上违章的处罚,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来实施的。可交警对电动车的处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这位销售商告诉记者,《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电动车纳入非机动车的范畴,但对于能否上路行驶未做明确规定。“既然《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明确的规定,又没有经人大审议通过的相关的地方法规或政府红头文件,那么交警处罚电动车是依据什么呢?” 尴尬四 既然不让上路,为何还让超标生产、公开销售? 据不完全统计,郑州市经营电动车的店铺不下300家。有的早在几年前就已开始销售。于是,有的商户就纳闷:既然电动车不准上路,交警对其严加禁止并扣车处罚,那么工商部门为什么许可它在市内公开销售? 还有的市民说,国家对非机动车的生产有严格的标准,为什么这些生产电动车的厂家却对国家的规定置若罔闻呢?明明规定时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而生产出来的电动车的时速却要超过30公里?有关部门为什么不制止这种阳奉阴违的行为、把电动车的尴尬扼杀在摇篮之中?
关键词:电动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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