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动自行车协会将《南京市电动自行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暂行办法》(俗称南京电动车“三包”)的修改建议送达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南京市消协秘书长许明表示,南京电动车“三包”目前不可能作修改,但电动车厂商的合理、合法的建议将在南京电动车“三包”实施细则里有所体现。
厂商对南京电动车“三包”修改建议送达南京市消协秘书长许明手中。记者采访许秘书长时,他解释说,还没来得及细看,拿修改《办法》第十三条的建议来说,他们增加了车架和前叉发生一次影响安全性能断裂,就可以退换货,这个比出台的南京电动车三包严格;但相同故障发生两次、经过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可以退换货,这种提法跟《消法》相违背,消协不会采纳这条建议。对于更换后的新电池“三包”有效期是否重新计算,仍有待研究。
一家维修点负责人称,指望南京消协修改“三包”,目前是不可能的,部门规章是有其严肃性的,一般可能是在电动车三包释义里进行修正。事实上,不少正规维修点对用户很宽容,比南京电动车“三包”执行得还严。如下雨天电机被雨淋了,电机坏了,一年之内维修点还是帮客户换电机,如要客户购买,就要花四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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