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京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消费者协会、市质量检验协会联合发布了旨在扩展消费者权益的《南京市电动自行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暂行办法》(即“三包”规定),在获得市民好评的同时,南京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第二天就向媒体发表紧急声明,表示暂不执行南京市“三包”规定,认为“‘三包’规定对企业太苛刻”、“关键部分未采纳协会意见”。
显然,南京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是站在行业利益立场与其他利益主体进行博弈。当然,行业协会这种“造反姿态”并非洪水猛兽,而是“政会分离”改革的产物。所谓“政会分离”,即行业协会的去行政化,切断行业协会的权力背景使其告别“二政府”角色,真正成为行业利益的代言人和自律管理者。南京市早就在全国率先实行了这种“脱钩断奶”的改革,而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此次的姿态,从一个侧面折射出“脱钩断奶”的彻底。
如果仍旧“政会合一”的话,这种矛盾是不会公开化的,政治权力的专断会决定一切。行会与行政意志唱反调,正是独立的表现。
然而,问题也正出在“独立”上!“独立”当然好,但如果“独立”过度成一匹脱缰的野马,就是一种十足的病态了——此次,南京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拒绝扩展消费者权益的“三包”规定,就属于这种“过度独立”的病态:政府放权了,消协权力又缺乏制度保障,这种权力生态的失衡造就了行业协会在消费者面前的强势,使行业协会成为践踏市场公平的一种新的垄断组织。
在南京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之前,许多地方的行业协会已露出“垄断”嘴脸。4月,四川省餐饮行业协会起草的《四川省餐饮娱乐业行约行规草案》中规定:餐饮企业可以谢绝客人自带酒水和食品进餐饮店。“开瓶费”尽管被中消协列为“霸王条约”,但中烹协依然坚称其合理。3月,在广州,全国首家眼镜平价超市——“眼镜直通车”触动了眼镜行业的利润,遭到广州市眼镜商会的封杀,类似情况在家电、医疗等行业颇为普遍。
绝对权力支撑下的行业协会,俨然成为浑身是刺的霸王,操纵市场的垄断者,打压异己的市场力量,抗拒消费者权益的扩展——显然,是权力制衡的失范造就了行业协会的绝对权力。
行业协会的“去行政化”并不意味着政府权力对行业协会权力的放纵,监督和引导是少不了的。行业协会代表的是行业利益,这种组织成员的集体利益并非与社会公共利益相一致,仍然需要政府对其进行监督和引导,监督,使其在自律中形成敬畏公益的理性行业利益认同。
最重要的是,政府在放权给行业协会的同时,要维持权力生态的平衡,赋予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足够的权能——即强化各级消费者协会的权力,对行业协会形成制衡。唯有如此,才能实现利益主体的相对均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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