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动车业界对南京消协等硬性推行“三包办法”的不满又有升级。昨天,南京电动车业界再次坐到一起,就维护消费者利益谈了具体的观点。
南京电动车厂家认为,早在南京“消协”等单位“三包办法”出台前的10年,南京的电动自行车厂商,就自觉地对所产销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实施了“三包”做法,而且实施的效果很好。目前,全国电动自行车市场都是参照中国自行车协会的“三包”办法在实施“三包”。真正地维护消费者利益是对三包条款的兑现,所以条款的合理性显得尤为重要,消费者愿意选择能兑现的实际条款,而不选择脱离实际不能实现的条款。南京消协“三包”暂行办法的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不符合行业发展水平。他们说,南京消协“三包”暂行办法的不合理条款会造成生产成本增加,最终使南京电动车价格和售后成本偏高,不仅不能维护消费者利益,反而增加了南京消费者的负担。他们希望消协能参照上海等城市成功做法,能与各专业人士多沟通,共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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