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交巡警一大队统计显示:1至5月,电动车交通事故中受伤人数达89人之多
■核心提示:郑州市电动车已经超过5万辆。电动车在以其方便快捷受到市民欢迎的同时,也成为马路上又一“杀手”。
据介绍,在交管部门每月发布的交通事故分析中,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肇事中最多的,占肇事总量的一半以上。郑州市交巡警一大队事故统计的最新显示,今年1月至5月,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受伤人数达89人之多,另有1人丧生。而该数据还并未显示乘坐电动车受伤的人数。现场调查显示,在上下班的高峰期,很多人都将电动车的速度开到了15公里/小时以上,速度堪比机动车,而郑州市规定:电动车最高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要求,驾驶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过15公里的,罚20元;拒绝处罚的可以扣留其车。
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警方特将几个典型案例予以回放并进行了简明的事故原因分析,同时针对此现象作出了提醒——
案例回放一:
■时间:4月8日18时许
■地点:东明路红专路附近
■事故回放:李某骑电动自行车以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疾驰。车到路口,在不减速也没有任何提醒的情况下,突然左转。谁料,一辆小客车疾驰而至……只听一声撕裂般的刹车声,李某重伤入院。
■案情分析:交巡警一大队民警认为,这是造成电动车事故多发的最直接原因。按照国家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只要是正规厂家出产的电动自行车,厂家都会安装一个限速条。可是为了提高速度,许多市民会自行把限速条拆掉,也有一些不法厂家为了吸引顾客,而擅自把车速提高。有些电动自行车最高速度可达到50公里/小时。车速提高了,但制动装置却停留在原来的水平,应付不了高速下的紧急停车,很容易发生事故。
案例回放二:
■时间:4月26日
■地点:红专路
■事故回放:王某骑电动车在路上飞驰,车上还装满了东西。突然一名老人横过马路,由于超重,王某的车子刹不住,一头撞了上去。
■案情分析:按照规定,电动车不能载人,载货则不能超过30公斤,可是许多人图方便,经常在车后带一个人,载货也大大超过标准。有时,装载东西的重量甚至超过电动车的自重。车子一旦超重,车头就会失去平衡,而坐在车后的人由于没有防护措施,如果发生紧急刹车的情况,出事概率会很高。
案例回放三:
■时间:5月18日晚上9时
■地点:花园路一公司附近
■事故回放:王某带着杨某骑着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快速行驶,与同向行驶的一辆面包车发生刮擦,结果造成王某受重伤、杨某死亡的严重事故。
■案情分析: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辆,应该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可是,常有电动自行车越线抢道,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甚至与机动车抢道,导致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刮擦、相撞,致使交通事故频频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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