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头像轻便摩托车,时速超过30公里,记者昨日走访了三阳路上几家车行后发现,很多电动自行车在个头和时速上远远超出了国家标准。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一家电动车销售店,店主向记者推荐的一款电动车,酷似轻便摩托车,最高速度可达35公里/小时。“这还是电动自行车吗?简直是摩托车!”记者提出质疑,但该店主称“可以安上脚踏板的都叫电动自行车”。记者接连问了数家店面,都得到了类似的答复。在一家经营电动摩托车的店子,记者看到这种电动车除了没有发动机和排气管,个头与摩托车几乎没有区别,店主怂恿记者:“这种车子时速可达到40多公里,还不用上牌,买回去就可以上路!”
但根据1999年出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和2004年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不用上牌照的电动自行车有如下技术标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30分钟脚踏骑行距离不少于7公里。而电动摩托车其性质是机动车,各项指标更是与标准严重不符,目前我国还没有允许上机动车产品目录(即可上牌照)的电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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