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质监局获悉,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目前正在修订中。记者昨天获悉,为了防止厂商钻“空子”,新的国家标准将会加入“不允许安装任何形式的限速装置”的条款,以确保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保障使用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目前,本市电动自行车生产执行的是1999年的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应大于20公里,否则为不合格产品。最近,市质监局对市场上5个品牌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时速检测,结果全都超过国家规定,其中测得的最高时速竟然达30公里,就连最低时速也有22公里。
根据国家产品质量法,违规厂家将被没收产品,并处以货值金额1-3倍的罚款。
据市质监局昨天透露,目前电动自行车市场已出现了一个值得重视的现象:有的厂家为了应付监督抽查,在车子出厂时加了一个限速装置,将时速控制在20公里以内;但另一方面,为了迎合消费者“希望车速高一些”的需求,厂家或经销商往往会暗示消费者,甚至帮忙将限速装置拆除,以此提高时速。
据质检部门专家介绍,电动自行车厂家违反标准调快车速,将造成电动机超负荷工作,不仅会缩短蓄电池的寿命,且极易导致交通事故。“这样很容易造成制动系统、减震系统的作用明显下降,进而影响车辆的稳定性、操控性和安全性,给人们安全驾驶带来极大隐患。”
除厂家应避免这种违规行为外,专家还提醒消费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能因为贪图快速而要求厂家改装部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最大的受害者还是消费者自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