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成功主办首届中国电动自行车发展论坛之后,在企业、消费者、学术界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建议下,针对电动自行车产业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本报将于7月19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第二届中国电动自行车发展论坛。
在2002年1月举办的首届中国电动自行车发展论坛上,何祚庥、周干峙等专家,有关部门官员,厂家代表等200多人就“电动自行车究竟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等关键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同时吸引了全国上百家媒体关注并讨论这些话题,会议闭幕时形成了全体代表共同签名的《电动自行车发展建议案》,何祚庥、周干峙等政协委员将这份议案提交当年的“两会”讨论。在各方共同推动下,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将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范畴,使一直是黑户口的电动自行车有了合法身份,上次论坛被业内人士誉为“中国电动自行车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随着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发展,一系列令人担忧的新问题开始凸显,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整车重量不能超过40公斤,可目前一些厂家的产品远远超出法定要求,轻骑化、摩托化倾向日益明显,给消费者骑行带来很大安全隐患。如何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成为行业最紧迫的事情;二是,一些企业在严重缺乏车辆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队伍的情况下,采用不合格配件自行拼装电动自行车,以低价吸引消费者,质量状况令人堪忧。尽快出台一整套、成体系的电动自行车生产国标和监督措施也成为当务之急;三是,一些小厂生产了一两年后转产,导致售后服务缺失,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中缺少类似手机“三包”的政策;四是,电动自行车的环保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回收方面,亟须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
人们对电动自行车的负面评价越来越多,长期下去将损毁整个产业。为推动这一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在企业、消费者、学术界及有关主管部门等各方的建议下,本报将于7月19日召开“第二届中国电动自行车发展论坛”。届时,来自相关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各界代表将就以上问题进行研讨,并建议相关部门在年内组织一次全国性电动自行车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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