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城工商部门获悉,3月份以来,在各类投诉中电动自行车投诉上升最快,成为新的焦点。以宁国路工商所为例,仅3月份以来该所就受理了电动车投诉10余起,几乎每个星期都有两三起,投诉内容主要集中在售后服务方面。
消费者梁某去年10月购买了一辆某电动车厂生产的电动车,在半年时间内,就更换了4次电池,更换的电池质量又差。消费者王某购买了一辆芜湖产的电动车,不到一年,电池出现问题,找商家更换,却被告知按“新规定”只保修8个月,王某的电动车已过保修期,要付费更换。至于“新规定”是什么规定则不得而知。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电动车,除索取正规发票和有关凭证,别轻信商家口头承诺。任何维修、服务商定的协议,都要形成文字,发生纠纷,掌握好证据,及时投诉。(王学聪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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