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深圳市交通警察局对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车的技术标准作出明确认定,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对这类车辆的违法行为制定了统一处罚标准。而近日不断有市民询问: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应该怎样才能“名正言顺”地上路行驶?电动车该如何上牌?为此,记者采访了交警局的有关部门。
记者:电动车与电动自行车目前上路需要上牌吗?要到哪里办手续?
答:电动车通常被称为“仿摩”,它像摩托车一样,也需要上牌才能上路。但问题是,摩托车在深圳已经停止上牌了,而目前广东省关于电动车上牌的规定还没下来,所以电动车现在还不能上牌,也不能上路。对于电动自行车,按照《交通法》有关规定,其属于非机动车,要按照自行车的管理办法执行,但自行车上牌目前也已经停止了,所以电动自行车也不能上牌。我市在去年年底已经公布,从今年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可以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记者:这么说来,目前在路上行驶的电动车都属于非法上路了?
答:可以这么说。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上路的无牌证电动车,交警部门将扣车并处以100元罚款。如果驾驶电动车上路而无相应驾驶证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交警部门将对其处以500元罚款,屡教不改者还将视情节轻重处15日以下拘留。若电动车既无牌证,驾驶员又无驾驶证,将按照上述两条规定同时处罚。
记者: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区别电动车与电动自行车?
答:现在很多人就是对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车两个概念搞不清楚,对交警处理这类车辆违章行为不能理解。这里要解释一下,区别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车主要有四个标准: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04W、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符合这些要求的为电动自行车,反之则属电动车。
记者:电动自行车上路时还有哪些限制?
答:除了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外,电动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一定要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要在人行横道上过街,过街不下车罚20元;另外,电动自行车只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时靠右行驶,串道行驶罚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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