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4月7日止,顺德区开展整治汽油助力车专项行动已经持续一个月。在行动中,交警部门共查扣助力车2339辆次。由于措施得力,全区涉及助力车的交通事故仅为10宗,而在去年顺德共发生这类事故1000多宗,平均每月80余宗。
自3月初接到上级关于严格管理助力车的文件后,顺德辖区各交警中队主动联合各镇街派出所研究部署开展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在辖区内全面开展,一方面交警中队积极争取街所巡警队支持,充分发挥了两警联动机制;另一方面中队制定详细的宣传工作计划,将区公安分局《关于严格管理助力车的通告》在电视台、电台进行宣传,并印制宣传单张,由执勤民警派发给各村居治保会、厂企、助力车驾驶员和出售助力自行车的车行,争取了市民的理解和配合。
随后,为确保整治取得成效,交警部门通过设复式卡、机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彻底清查辖区助力车违法上路现象。由于目标明确,任务落实,整治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从即日起,他们将加大管理力度,对无机动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助力车一律给予处罚,最高罚款可达2000元,必要时对无证驾驶人员可采取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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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暂不宜买电动自行车
交警部门对助力车严管已有1个月,但仍有市民对这一概念比较模糊,为此采访了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
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强调,纳入严管范畴的助力车,是指仅有机动功能(没有脚踏装置)且设计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小时,但车辆运行技术不符合GB17284——1998《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标准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按照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该类车属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
交警部门还表示,电动自行车并未列入此次严管的名单,但他们希望市民在广东省还未作出规定之前,暂时不要购买这类车。如果已经购买了需要使用的,必须走非机动车道,而且按照法律规定,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如果这类车违反法律法规,交警将作出处罚或者暂扣车辆。
◆ 电动自行车消费投诉增多
近日,容桂消委分会接到了几起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投诉。据了解,由于顺德限制外地人员的摩托车入户,现在又禁止汽油助力车上路,加之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无须考领机动车驾驶执照,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便选择购买电动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
但目前缺乏国家统一制定的相关“三包”规定,没有明确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责任,没有车子和附属配件的“三包”期限的规定。
对此,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到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销售商处购买。同时要注意车辆本身的特性,不要买超出国家规定车速及不符合法定标准的电动车。此外,必须检查随车是否配备齐全的保修卡、说明书、厂家承诺书,索要发票等齐备的购物凭证等,特别应留意保修卡上生产厂家有否对“三包”作出约定,包括“三包”期限、退换货条件、折旧率等内容,否则会因为缺少相应的国家法规支持,出现质量问题时而处于被动地位。(黄琨 杨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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