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天津交管部门将重点治理60条道路7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对交通违法机动车,交管部门将粘贴《违法停车通知单》,处200元罚款;非机动车当场清理,拖离现场,并处50元以下罚款。
7种违法停车为:驾驶人不在现场的4种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即市区主干道车行道停放车辆,特别是逆向停放;距违法停车地点500米内设有存车场;3米以下人行道或占用盲道停车影响行人通行;停车不入位。非机动车3种违法停车行为,即超市、商场等门前设有非机动车存车场未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行道停放妨碍车辆通行;人行道、公共广场停放车辆严重妨碍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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