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妥善解决上路问题考量执政能力
近日福州市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严禁无牌无证电动车上路,再度引起福州市民极大反响。
福州市的电动车问题由来已久。早在几年前,电动自行车该不该上牌?如何管理?有关部门就争论不休,在争论中不少市民在商家的鼓动下买了电动车。2003年福州市政府从现实出发,在借鉴兄弟城市的做法,并征求各方意见后出台了《福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规定》,对当时的6万多辆电动自行车核发了4年使用期限的临时号牌,使这些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合法化。由于这些临时号牌将于2007年6月到期,这意味着电动自行车将于2007年退出福州市。因为有四年的过渡期,当时不管是赞成给电动自行车上牌,还是不赞成给电动自行车上牌的人,对这一政策还是理解支持的。
但问题是,2003年后由于市场管理不严,许多商家继续销售电动车,甚至还公然做广告。再加上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把电动车划分在自行车的范围,使市民对福州市政府《通告》的效力产生疑虑,经营者和消费者对电动自行车解禁放开销售抱有很大希望,致使很多市民抱着侥幸心理购买了电动车。
根据有关部门的估计,福州市目前至少有8万辆无牌无证的电动车。如果让这些无牌无证的电动车上路,不仅严重影响市内交通,造成事故隐患,而且严重损害法规的尊严。如果不让这些无牌无证的电动车上路,这8万辆电动车该怎么办?
福州市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交巡警部门将根据福州市政府的部署,对无牌电动车将常抓不懈,并在查扣违规电动车时,根据消费者提供的购车发票严惩销售的商家。对无牌电动车坚决不再挂牌。
但是买了电动车的老百姓,少则花了1000多元,多的花了数千元,这对普通工薪阶层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8万辆就更是一个大数字,8万多个家庭、几十万的居民为此犯愁。
有人建议:无牌无证的电动车可将其销往农村。
也有人认为:对这8万辆无牌无证的电动车政府应折价回收,使车主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问题是明摆着的。但政府如何通过这一问题的解决,做到“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这是对政府能力的考量。(刘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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