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计划,3月12日应该是《南京市电动自行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暂行办法》俗称电动车“三包”对外发布的日子,然而由于相关原因,该发布会12日被迫突然取消。
◆ 三包发布突然推迟
为了制定切实可行、适用于南京的电动车三包规定,早在去年,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及相关部门的人员就赶赴已经实施了电动车三包规定的上海、连云港等地实地考察。
今年2月23日,南京电动车三包办法的制定进入实际操作阶段,由南京市消协牵头,于当日召集了部分消费者代表、电动车代表以及相关专家,共同探讨了一份由南京市工商局、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四部门联合制订的《南京电动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暂行办法初稿》,在半天的讨论之后,南京市工商局陆副局长在会上明确表示,该《办法》力争在今年“3·15”前出台。
信息显示,前段时间南京市消协已经做出的工作计划上明确注明,拟邀请相关人士参与3月12日的关于电动车三包的新闻发布会,然而令人惊讶的是,计划不如变化,电动车三包规定的发布会在12日突然被取消。
◆ 实施办法已经制定
“对于此次电动车‘三包’发布会突然取消的原因,我不清楚。”面对电动车三包发布会的突遭变故,12日,记者紧急联系了南京市消协的多位人士,然而他们都对此事显得讳莫如深,不愿透露半点信息,只是表示,这个“三包”规定迟早会出台的。
一位参与南京电动车三包规定制定的人士透露,其实电动车三包规定已经制定出来了。记者在他提供的这份名为《南京市电动自行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暂行办法》中看到,《办法》共分三十一条,在细化了电动车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及义务的同时,明确指出“凡南京市境内从事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企业,在处理电动自行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纠纷时,均应遵照本办法执行。”《办法》的最后还附带了包括整车和主要零部件三包有效期表、电动自行车三包凭证以及电动自行车商品性能故障表在内的三个附表。显然,这份《办法》相比于今年2月23日四部门联合推出的三包草案显得更加完善。那么这份酝酿已久的《办法》为何最终还是会突遭搁浅
◆ 三包遭遇企业策反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即将要发布的电动车三包办法有损公平。”面对提前拿到手的《南京市电动自行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暂行办法》,南京电动车生产厂家和经销商观点惊人的相似。终于,在南京市消协拟发布电动车三包办法的前一天,由南京市几家大型电动车生产企业和当地主要电动车经销商在内的24家企业负责人,聚集在一起,在彼此充分沟通以后,共同签署了一份关于要求推迟电动车三包发布时间的要求,并在报送南京市工商局相关领导的同时,要求修改现已制定好的电动车三包规定中的部分条款。“我们就是希望负责制定南京市电动车三包规定的相关人士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能够兼顾一些商家的利益。”参与签署“推迟”协议的南京一家电动车生产企业的人士指着消协准备对外发布的电动车三包规定说,这份三包规定没有充分保护生产企业的利益,这样极不利于南京电动车市场的发展。他以《办法》第十三条为例,该条款规定如果电动车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凭维修者提供的维修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这位人士指出,上海的电动车三包规定就是,相同部件修过两次后不能使用可做更换处理。而南京则是电动车不同部件,只要做了两次修理还不能使用就要免费更换。诸如此类的高要求条款,让南京的电动车企业深感有些吃不消。
◆ 规定本身先天不足?
南京电动车生产经营企业的集体反对,使得尚未露面的南京电动车三包规定的未来令人担忧。让记者更加吃惊的是,在采访中,法律界人士也对该《办法》的身份提出了质疑。
今后消费者如果发生了与电动车相关的法律纠纷,容易对该《办法》的法律效力产生争议,不利于消费者索回自己应有的权益。(陈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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