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无牌、套牌电动车上路的,将被处以200元的罚款。2月28日下午,福州市政府召开整治电动自行车专题会议,决定从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大整治。
整治中,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交巡警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试行)》和《福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规定》有关条款进行处罚。交巡警部门提醒市民,骑电动车上路,别忘了带好相关证照。
◆ 无牌电动车近8万辆
福州市交巡警部门有关人士介绍,目前福州市电动车数量已接近14万辆,但其中只有6万多辆核发了4年使用期的临时号牌。根据福州市规定,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而部分电动自行车厂家为迎合消费者,竟将最高时速提高至50公里以上,电动车没有脚踏系统、轮胎宽度与摩托车同等的现象非常普遍。
◆ 电动车事故去年死9人
该人士说,目前福州市区许多电动车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超速、载人、闯红灯等现象屡见不鲜,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大量电动车无牌驾驶,使得路面无法进行有效监控。同时,电动车驾驶员大部分未接受正规培训,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差,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据福州市交巡警部门初步统计,去年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就有71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9万元。
福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禁售后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车,由于经营主体不合法,由此引发的电动车消费纠纷,按规定不在受理之列。(阙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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