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商情网:行业资讯旗舰!
免费注册>>
经销商登陆 | 商情通 | English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国内资讯 > 正文
淄博:自行车非要“受审”? 人大代表建议取消年审
来源:大众网-鲁中晨报   电动车商情网 2005-2-2 10:24:42
我来说两句( ) | |
[提要]
在淄博市、尤其在中心城区张店,作为居民出行的主要代步工具,自行车在居民日常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在每年的5-10月,许多市民都曾碰到过自行车管理部门派人在路边设点检查自行车年审的情况。 何为自行车年审?即指车主或使用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车辆和执照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进行审验。据了解,淄博市对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的年审一般在每年的1-3月份进行,考虑到过春节等因素,年审一般延迟到4月底,从5月份起,自行车管理部门对延迟年审的自行车开始上路查验。自行车年审实际意义有多大?能否取消年审程序?居民为何不配合年审? 何鲁忠代表介绍说,对自行车实行年审、过期收2元年审费是根据上世纪80年代山东省出台的《山东省自行车管理办法》执行的,但目前从实际情况看,运作得很不好。主要是不方便群众,虽然有关政府部门采取上门服务、路上设点等方式年审,但还是给居民增加了麻烦。另外,据估算张店区的自行车不下百万辆,但年审的却不足一半,年审已名存实亡。由于政府部门征收,力量上远远不够,于是有关部门就从社会上抽调了部分闲散人员参与年审。他们中有的人素质不高,某些行为在群众中产生了不好影响,损害了政府形象。因此说每年年审时征收的钱并不多,但综合成本却很高。基于以上原因,何鲁忠代表建议:自行车年审完全有取消的必要,但如果省、市相关文件还没作废的话,可以探索在销售自行车时,一次性挂牌、收取终身年审费的做法。 自行车管理部门是如何看待年审的?公安部门自行车管理机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对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行年审主要有两大好处:一是年审涉及治安问题,通过年审、路查等方式发现治安案件线索,2004年上路查车时,仅张店区查获的被盗自行车就有300余辆。二是督促群众及时审验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这位负责人说,现在张店区均要求居民在购买自行车时出示身份证,自行车办完落户手续后,购车人的身份证号码将输入管理系统,此后假如发生了与此车有关的治安案件时,也便于公安部门调查。总的来看,加强对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的年审等管理,对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减少车辆被盗案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都有作用。 自行车被盗窃现象比较严重,且被盗后找回的希望渺茫,不少市民对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年审制度并不满意。市民王女士说:“这制度太不合理了,丢了自行车他们不管,收钱的时候理由却很充分。而且自行车价值不是很高,被盗后很多人都不愿报案,特别是旧自行车不值钱,即使到了公安部门连立案的条件都不够。” 在张店区潘南路附近的高大爷说,每年他都能在中心路边上看到自行车年审检查人员与骑自行车的市民为此发生冲突的事发生。
关键词:电动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分享到:
新闻商机企业整车配件招聘求职
 Vip企业
供应 | 求购 | 招商 | 合作
 精彩图赏
香车美女 | 经典集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