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柯桥服装市场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快速驶来,两名女子紧急避让,结果还是被撞倒在地。类似的险情,在街头经常出现,没有限速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已成了马路“杀手”。近日,县工商部门在调查中发现,标榜着轻便、舒适、安全的电动自行车,其车速普遍超标,由此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日益突出。
根据《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电动自行车规定时速是20公里。县工商部门在最近的一次调查中发现,市民驾驶的电动自行车速度很多都在每小时20公里以上。调查中发现,在电动自行车出厂时,为了能顺利通过质监部门检测,大多数厂家都在车身上安装了限速器,将时速限定在20公里以内。但在销售时,为了以速度快增加卖点,很多商家都私自将限速器卸掉,致使电动自行车的时速达到了30公里以上。由于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稳定性不如机动车,时速一高,安全性能大打折扣。
在交巡警事故处理部门了解到,目前和电动自行车相关的轻微交通事故,已经占到事故总量的一半以上,而且还正呈上升趋势。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也不鲜见,而车速过快是这类事故的主要原因。
据警方介绍,按照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车速过快也是交通违法行为。警方提醒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查看一下有无限速器,这既是对自己,也是对他人的安全负责。(邵荣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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