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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电动自行车不准在主干道上行驶
来源:东北新闻网   电动车商情网 2005-1-26 14: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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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准开上主干道,必须在人行道上行驶。沈阳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容易直接、间接引发交通事故和堵塞,或者导致机动车强行变道,所以坚决不准在主干道上行驶;而在人行道上也必须限制时速,以免撞人。
关键词:电动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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