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自行车行业协会被民政部门授予“全国先进民间组织”荣誉。
2004年12月2日,我国民政部下文(民发2004213号)《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民间组织的决定》。《决定》指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我国民间组织健康发展,民政部决定,授予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等540个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全国先进民间组织”称号。这次表彰的全国先进民间组织在不同的领域做出了突出成绩。他们模范遵纪守法,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运作程序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社会公信度高,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他们是新时期我国民间组织的优秀代表。民政部还在北京召开了先进表彰大会。
据悉,这次“全国先进民间组织”的产生,是由下而上,由浙江省推荐,报民政部评定。浙江省自行车行业协会多年来,坚持为会员单位服务,积极履行各项职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增强凝聚力,带领全体会员单位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发展产业,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从全省近1万多个社会民间组织中脱颖而出。这次受民政部表彰中,浙江省共有24个社团民间组织获此殊荣。此前,全省有浙江省自行车行业协会等5个社团参加了全国行业协会成果展。
浙江省自行车行业协会理事长张顺荣对获得这一荣誉,除了非常激动,他还表示说,这全靠大家——全体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支持,我现在感到还有更多的工作要做,我们不仅要珍惜荣誉,更应该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在今后的协会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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