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随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城市执法局的检查人员对福州市的几处自行车、摩托车寄存点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两车”寄存收费问题不少。
在某大型停车场,检查人员发现这里的寄存收费标价牌没有按规定安放在停车场的醒目位置。检查人员介绍,根据有关规定,停车场里的标价牌必须安放在车场的相对中心处,以便群众监督对照。在现场,有车辆代管员欲向一市民收取0.5元/辆的电动自行车寄存费,发现检查人员后才急忙改收0.3元,检查人员对其进行了口头警告。
随后,检查人员又走访了元洪城附近的几处停车场。在元洪购物广场的地下车库,检查人员逛了一圈,发现这里根本就没有竖立寄存收费标价牌。检查人员说,这种地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属于市场定价,由商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收费标准,按照规定,这种性质的停车场也应该在醒目位置安放收费标价牌。在元洪城闽台书城门前的路边停车带,检查人员发现这里的车辆代管员公然向自行车车主收取0.3元的停车费,比规定多收了50%。
此外,检查人员还发现不少寄存点收费后不提供票据,万一车辆损坏、丢失,极易引发纠纷。福州市物价局提醒广大市民:在寄存车辆时,要认真查看收费公示牌上标明的收费标准,同时,务必向车辆代管员索取票据。(李进 郑礼招 王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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