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泉州市交警部门正式上路查处无牌电动车上中心市区道路行驶的行为,首日共有6000多名电动车主收到了《禁止无牌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上路告知书》。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谢永强表示,按照规定,2005年1月1日起禁止无牌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上路。谢永强提醒市民,勿再骑乘未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号牌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上路,否则,从1月3日起,交警部门将依照《试行标准》对无牌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罚款50元、无牌电动摩托车罚款200元。
1月1日上午9时许,整顿电动车专项行动在中心市区各个路口同时展开。在涂门街津路口,先后有几部无牌的电动自行车被交警人员拦截下来。仅10分钟,该路口便已有数十部无牌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被拦查,在得知昨日只是宣传教育期,并无具体罚款处罚后,这些车主都很配合地填写了告知书。 (黄祖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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