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下午,人民路派出所的民警为电动自行车上车牌,车牌号为3504481的电动自行车成为郑州市第一辆有“户口”的电动自行车,从此,电动自行车不再是“黑户”!
目前,电动自行车已逐渐成为大众人群的代步工具,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电动自行车没有纳入管理,犯罪分子盗车后易于销脏,电动自行车失窃案不断增多,以人民路派出所统计的数字来看,该辖区电动自行车每星期要丢3—5辆;最多的时候,一天要丢几辆。为此,全市以金水区为试点,将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比照自行车进行入户登记管理。
人民路派出所的民警还向辖区电动自行车经销商户发放登记表、证,收集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并将其输入微机。
民警提醒消费者,已购买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可凭车主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证进行登记。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收费,比照自行车的规定进行,工本费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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