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商情网:行业资讯旗舰!
免费注册>>
经销商登陆 | 商情通 | English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技术交流 > 维修技术 > 技术动态 > 正文
关于电池注液量与电池初期循环容量和电池寿命的关系
来源:中国电动车信息网   电动车商情网 2004-12-20 15:33:06
我来说两句( ) | |
[提要]
在此讨论的这种关系是专门指电动车电池使用配套的小充电器作循环使用充电而言,若采用分阶段恒流的充电器对电池进行充电则不存在或不完全存在这种关系。 (1)电池注液不宜过多 电池过量注入电液并在初充电之后,包装出厂之前仍保持较过量的电液,对防止电池失水干涸延长寿命是有利的,但在使用专用的低压、恒压充电器对电池进行循环充/放电时,会发现新电池的容量不是上升而是下降,而且下降的速度颇快。表1是使用两个厂家生产的经长期生产验证其性能优良的极板作的两组48V 20AH电池,在单格注入较正常生产注液量多8~10ml时的充/放电实验数据(4只电池为一组用专用充电器充电,然后单只电池分别以8A放电至10.5V记录放电时间)。 其中两组电池第1次至第7次循环采用最高电压为58.4V的三段式充电器充电,第8次至第10次改用最高电压59.6V的三段式充电器充电。数据表明,新电池注液过量即使用了59.6V这样的较高电压充电器对电池充电也是无济于事的。 而使用同样的极板投入生产,适当的注液,充好电后从生产线上抽样8只,分为两组使用相同的充电器对电池进行循环充电,然后行进行相同的循环放电,其结果就大不相同了,放电数据比较可以得出十分清晰的结论:在使用三段式专用充电器对电动车电池充电的条件下,即使是采用性能良好的极板,电池组装也毫无问题,但过量的注液将使电池充不足电,新电池容量会逐步下降,电池本来优良的电气性能根本发挥不出来;而适量的注液,每次循环充电基本可以充足,如果极板性能高,电池结构设计先进,组装良好,则电池投入使用之后就会一直表现出其非同凡响的性能。 (2) 电池注液不宜过少 电池中液量少些有利于电池对充电的接收,但如果注液量过少,就会潜在新电池使用很短时间就充电不转灯,而将电池充鼓肚的危险,后果十分严重。如果充电器是正常的,但对电池充电却产生了十多个小时都不转灯的情况,多半是电池内部已缺液过多所至。此时只要往电池的各个单格补水数毫升,很快就发现充电器转了灯,这就是电池缺液的证明。电池一旦产生缺液不转灯,继续充电则电池必定鼓肚无疑。如果新电池使用半年就出现这一情况,厂家可能就要负担索赔的责任了。因此,电池注液不足比电池过量注液产生后果更加可怕,所以不能过分追求为取得良好的充电效果而对电池过少的注液,否则可能产生电池成批退货的恶果。 (3) 电池最适当的注液量之确定 在电池极板性能良好,电池所用的其他材料和电池组装均良好的前提下,注液量是否适当是关系到新电池放电之后能否用配套充电器充足电,又关系到电池无需补水而具有漫长使用寿命的关键性问题。最适当的电池注液涉及电池组装所用的电池壳、极板、隔板等材料,电池的内阻和已确定的初充电工艺,以及环境温度,电池散热条件等与电池内容积和初充电失水相关的多方因素。因此不能只靠计算,更重要的是要靠实验来确定。只有靠实验来确定电池的最佳注液量才是科学的、正确的。在生产的长期过程中,电池所用的某些原材料供应有可能发生发改变,此时电池的注液量要作适当调节。
关键词:电动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分享到:
新闻商机企业整车配件招聘求职
 Vip企业
供应 | 求购 | 招商 | 合作
 精彩图赏
香车美女 | 经典集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