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四季度,苏州市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98件,消费者集中反映在质量和售后服务两个方面。投诉较多的仍为电动自行车。
1、电动车质量不过关。
消费者陈先生花180O元,在某电动自行车店购买一辆电动车,使用两天后电路板出现故障,车把电门虽然可以转动,但无法行驶,于是陈先生要求经营者给予调换。经销店对车辆进行检查后,承认是电路板有问题,可只同意调换电路板,不同意退货或调换,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无结果,陈先生只得投诉到消协。消协工作人员即与经销商负责人取得联系,了解后消费者所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三包”的有关规定,消费者符合退货规定的条件,经营者应该给予退货,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经营者同意给消费者陈先生办理退货处理。
2、电瓶车电瓶质量难尽人意。
常熟市消费者刘先生两兄弟于今年8月初,在常熟某车行购买了两辆无锡某厂生产的电动车,车价共计4380元,仅使用近一个月,两辆车相继出现了电瓶电压不足的现象,且每次充电后只能跑上几公里路程。他俩一起找到车行,车行负责人对这类情况似乎见多了,很爽快地给他们换了电瓶,可仅换了20多天后,类似情况又出现了,他们再次来到车行,车行又给他们换了电瓶。才二个多月就更换2次电瓶,两辆车故障同出一辙,兄弟辆对该品牌电动车的质量产生了怀疑,二是到消协投诉,要求退车退款。协会工作人员即与该车行负责人取得联系,由于电瓶车使用已过了7天的包退包换期,在消协的调解下,车行当天对电动车作了全面检修,并更换了2块新电瓶,还承诺对该电动车维修情况进行质量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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