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消费者夏小姐向青羊区消协投诉,称其在成都某公司购买的无锡一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存在质量问题;但当她去指定售后服务点维修时,维修人员因认定该电动自行车的电瓶、电机不属于原装产品,而不予维修。后经青羊区消协调解,商家同意更换电瓶,并赔偿600元。
据消协介绍,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品质参差不齐,对其质量问题的投诉层出不穷。但由于国内尚未出台统一的电动自行车“三包”规定,各个厂家自行作出的“三包”规定标准不统一,部分厂家的“三包”规定甚至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造成消费者无所适从,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为了让消费者买到称心如意的电动车,青羊区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前,多了解电动车的相关常识,对所购买品牌的质量和厂家可信度要有所了解;尽量挑选质量好、返修率低、有信誉的品牌;购买时,查询电机号是否与产品合格证电机号相符;购买电动车后,妥善保管好随车配件、发票、合格证、说明书、“三包”卡等享受售后服务的凭证;遭遇问题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或各级消协投诉。 (肖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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